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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通知)(校党发〔2012〕8 号)
发布时间: 2012-03-21  浏览次数: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商丘师范学院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商丘师范学院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商丘师范学院

2012年3月13日

商丘师范学院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和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增强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党务、政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豫教党[201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扩大党务政务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和政府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尊重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以及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营造党内外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全面真实、务求实效。公开的内容应该真实、具体,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公开的形式应当多样、便捷,结合教育业务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保证党务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要依纪依法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公开的内容不得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应予公开。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政务服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基本内容

1.执行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等执行情况;学校重要决策及执行,中长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决策和实施方案。

2.党的思想建设、学校德育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教职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业务培训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学校人事管理等情况。学校党委、行政及群团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及党代表履行职责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竞岗、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各项评选过程及落实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教职工情况。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教职工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教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以及应报告的个人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情况。

8.学校收费及收费管理。收费的政策文件依据;收费的项目及标准;收费的程序及手续;收费的管理情况;代办费结算清退情况;筹资、集资的情况及资金的流向;教职工住房、水电、个人纳税、捐款情况;学生捐款的情况及资金的流向。

9.学校招生。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程序;各类招生收费情况及收费标准;招生结果;特困生、贫困生收费减免的学生姓名、人数、金额及减免的政策依据或原因。

10.学生管理。国家奖助金发放标准、享受国家各类资助、奖励学生姓名、人数、金额;学生干部选拔、各类三好学生评定名单、学生入党、专升本推荐考试等情况。

11.科研管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结果公示;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评奖公告、评奖结果公示;校级科研成果奖励评奖公示、获奖成果公示名称;各级各类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公告、评审结果公布;

12.教师、职工、干部的聘任与晋职。教师、职工聘任的岗位指标、条件、程序、结果;干部晋级的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13.评优、职称评定和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的指标、条件、程序、结果;年度考核的优秀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14.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教职工的要求,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党员、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等。

四、基本程序

1.制定目录。制定学校党务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实施公开。学校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豫教党[2011]61号)文件进行,制定实施办法,报校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对于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事项,按照先对内后对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邮箱、主动征询等形式,全面收集党员、教职工对党务院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教职工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及处理情况等党务政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公开时限

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限和公开的内容、范围要相适应,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公开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个月。

1.长期公开:主要指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度规定、工作程序以及机构设置、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更换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当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六、公开方式

党务、校务公开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对内公开的形式有:党务政务工作会议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文件、纪要、简报、OA办公系统等。对外公开的形式有:党务、政务公开栏、校园网、校报等。

七、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商丘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加强统筹协调。学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处室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商丘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纯献 曹 奎

副组长:冯跃志 杨保银

办公室主任:冯跃志(兼)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刁心侠 冉祥华 方瑞华 朱 伟 刘继英

孙 刚 杜觉修 李可亭 陈文章 胡继领

赵传江 徐茂田 郭文佳 郭进福 薛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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