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党建工作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通知)(校党发〔2012〕7 号)
发布时间: 2012-03-21  浏览次数: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商丘师范学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商丘师范学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及责任分解》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商丘师范学院

2012年3月13日

商丘师范学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及责任分解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现结合我校实际,将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

标及责任分解如下。

一、责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河南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2012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不定期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意见,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总负责人:刘纯献 曹奎

二、责任内容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1.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河南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2012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学校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许圣道

部门责任人:宣传部部长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机关党委书记刘继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2.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增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许圣道

部门责任人:宣传部部长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机关党委书记刘继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3.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创建廉洁和谐校园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学风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作风、依法治校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风尚。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许圣道 程印学 杨保银 李中华

部门责任人:宣传部部长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工会副主席胡继领,教务处处长郭文佳,学生处处长孙刚,团委书记曾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级责任层面,并负责组织实施。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党办主任冉祥华,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2.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党办主任冉祥华,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1.认真抓好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组织部部长朱伟,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2.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许圣道。

部门责任人:组织部部长朱伟,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宣传部部长李辉,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和礼品登记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组织部部长朱伟,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党办主任冉祥华,校办主任陈文章,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4.厉行节约,防止浪费,严格“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领导干部用车和通信工具管理等有关规定。

分管领导责任人:陈中亚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党办主任冉祥华,校办主任陈文章,财务处处长杜觉修,审计处处长方瑞华,总务处处长张兴华。

5.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研究制定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轮岗交流、任期制等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许圣道

部门责任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组织部部长朱伟。

6.积极发挥离退休职工的作用,认真落实离退休职工待遇和廉洁自律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余俊强。

7.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和人事调配工作,杜绝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分管领导责任人:蒋志民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人事处处长李可亭,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加强办学行为监管。完善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及招生、收费管理,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学校各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分管领导责任人:许圣道程印学陈中亚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赵传江,招生办主任丁锋,教务处处长郭文佳,学生处处长孙刚,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

2.加强对基建工程、大宗物品购买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蒋剑锋 陈中亚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基建处处长张健,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刁心侠,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处长薛明志,总务处处长张兴华,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书记王占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财务处处长杜觉修,图书馆馆长陈建敏,

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3.加强对各项收费的监督,实施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乱收费。

分管领导责任人:程印学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财务处处长杜觉修,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教务处处长郭文佳,学生处处长孙刚,各单位行政负责人。

4.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文凭,优化校园教育教学环境。

分管领导责任人:程印学 蒋志民 陈中亚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校办主任陈文章,教务处处长郭文佳,财务处处长杜觉修,学生处处长孙刚,审计处处长方瑞华,正处级纪检员窦保忱,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

5.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防止各类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

分管领导责任人:许圣道程印学陈中亚部门负责人:教务处处长郭文佳,学生处处长孙刚,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

6.加强科研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防止和纠正学术上的不正之风。

分管领导责任人:陈向炜

部门责任人:科研处处长徐茂田,财务处处长杜觉修,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五)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

1.健全和完善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党办主任冉祥华,校办主任陈文章,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严格办案程序。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党办主任冉祥华,校办主任陈文章,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

2.进一步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李中华

部门责任人:党办主任冉祥华,校办主任陈文章,工会副主席胡继领,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3.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分管领导责任人:许圣道 李中华

部门责任人:工会副主席胡继领,工会副主席王秀兰。

4.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定期对有关部门进行内部审计,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防止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分管领导责任人:陈中亚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财务处处长杜觉修,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5.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审计处处长方瑞华

6.规范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管理,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合同会签制度和重大基建(修缮)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招投标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蒋志民 蒋剑锋 陈中亚 陈向炜

部门责任人:财务处处长杜觉修,审计处处长方瑞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刁心侠,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处长薛明志,总务处处长张兴华,图书馆馆长陈建敏。

7.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分管领导责任人: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保卫处处长张鸿韬。

(七)落实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工作进一步抓好《商丘师范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努力构建符合我校特点和规律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分管领导责任人:冯跃志 杨保银

部门责任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郭进福,审计处处长方瑞华,机关党委书记刘继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上一条: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通知)(校党发〔2012〕8 号) 下一条: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通知)(校党发〔2012〕9 号)

商丘师范学院测绘与规划学院  地址: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电话:0370-3112902  邮编:4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