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 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专业电工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 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 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使用检查,确保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 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 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程,或找专业电工更换。
6. 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损坏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 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 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三、防水防盗
1. 水槽内允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 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 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四、卫生制度
1. 实验室卫生由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
2. 各实验室卫生负责人落实到人。
3. 各实验室由责任人负责,平时谁使用谁负责,坚持每天清扫,每周全面清扫一次。
4. 严禁在实验室吸烟、饮酒、打麻将、打扑克和赌博。